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部门职责 >> 工作职责
工作职责

1)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落实上级部门、学校有关安保工作要求;负责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消防安全、反恐工作等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;

2)负责制定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,做好学校值班安排与管理工作,开展校园安全检查,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、考核。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演练;持续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;

3)负责校园门禁管理、校园巡逻,校外人员进校举办活动和学校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及现场安全检查、安保等工作;负责校园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管理工作;

4)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处理院内有关治安、刑事案件,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;调解学校内部人员的矛盾纠纷;

5)负责学校校园监控系统、报警系统、“校园 110”报警中心的规划建设与管理;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,定期检修消防器材及应急设备;

6)负责学校集体户人员和学生户籍的管理工作,做好学校外来暂住人口的治安管理;

7)负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、安保值班安排,以及督查实验室安全与废弃物回收、处置;

8)负责维护学校政治稳定,为教学和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服务,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校内从事非法活动;

9)承担武装部职责,负责对大学生进行国防教育、军事训练,负责学校征兵工作;负责校卫队的选拔、训练及日常管理工作;

10)完成上级、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